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6-08-19 10:4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永安市环保型浸渍胶膜纸生产建设项目 

三明 市永安市尼葛工业园北区2269号 

福建和其昌树脂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三明 市永安市尼葛工业园北区,拟进行扩建,建设2条胶膜纸生产线,年产1500万张浸渍胶膜纸 

(一)大气环境:该企业环境防护距离为胶膜纸生产车间外延50米、树脂胶粘剂生产车间外延100米。项目浸渍、烘干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项目喷淋废水、胶黏剂蒸发冷凝水、设备清洗废水等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声环境:厂区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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