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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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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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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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省宝龙环球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泰宁县朱口镇 |
福建省宝龙环球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福建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泰宁县朱口镇梅林村王公桥工业区,拟利用现有厂区厂房,对现有年产细木工板2000立方米、滑梯板9000立方米生产线项目进行改造,改扩建后全厂总生产能力为年产细木工板6000立方米、生态板24000立方米。 |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锯断、制条产生的粉尘;锯边、砂光产生的粉尘;磨光产生的粉尘;拼板工序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甲醛);涂胶、冷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甲醛);热压产生的烟气、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甲醛);生物质导热油炉燃料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锯断、木条制备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拼板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锯边、砂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磨光粉尘收集后采用移动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拼板、涂胶、冷压、热压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DA005排放(3台拼板机、3台热压机集气后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DA003排放;3台上胶机、4台冷压机、2台热压机集气后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DA004排放;6台热压集气后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DA005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浇灌。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机械振动及噪声。 (四)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并做好贮存、转移等台账记录,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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