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6-07-28 09: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7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福建三明润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六氟磷酸锂及电子级氟化锂(钠)建设项目 

三明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 

福建三明润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明市韬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三明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集中区)福建三明润祥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拟进行技改扩建,建设氟化锂(钠)生产线及六氟磷酸锂生产线并调整水性高反射油墨生产线布局,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电子级氟化锂、电子级氟化钠共计1000吨、六氟磷酸锂500吨,副产盐酸。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车间一外延50米、车间二外延50米、仓库二外延50米、污水处理站外延50米、储罐区外延50米、车间三外延100米。项目氟化锂(钠)生产工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排放;六氟磷酸锂生产工艺废气、盐酸储罐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排放;现有液氯库设置事故废气喷淋吸收塔和1根25米高排气筒。 

(二)水环境:项目氟化锂(钠)生产废水、尾气处理设施吸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声环境:厂区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福建三明润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六氟磷酸锂及电子级氟化锂(钠)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该项目采取网上公示、当地报纸公示、当地张贴公示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在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收到相关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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