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1-14 15: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1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化县福宁鑫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宁鑫年产6万吨石英砂建设项目 

三明市宁化县方田乡朱王村大成332号 

宁化县福宁鑫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益思渠(厦门)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宁化县方田乡朱王村大成332号,拟进行技改,增加硫酸和氢氟酸作为酸浸原料,项目改建后,年产石英砂6万吨,配套建设酸洗生产区、烘干筛选生产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危废间、污水处理站等。 

(一)大气环境: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储罐区外延50米。项目甲醇蒸汽发生器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8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酸洗废水、石英砂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林灌。 

(三)声环境:厂区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