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1-09 10: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明市丰润化工有限公司热风炉煤改气和二段式煤气发生炉建设项目 

三明市三元区汇华工业园区 

三明市丰润化工有限公司 

三明市韬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三元区汇华工业园区,该项目拟进行技改,在现有热风炉车间安装3台20吨/小时的燃气直燃式热风机,现有3台20吨/小时的燃煤间接式烘干热风沸腾炉及配套换热设备、环保设施、排气筒停用;新建1座LNG气化站,包含150立方米LNG储罐4个、7500标准立方米/小时空温式气化器4台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将水玻璃生产线现有2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改造升级为2台二段式煤气发生炉。 

(一)大气环境: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LNG气化站外延50米。项目3条白炭黑生产线天然气燃烧机废气、烘干废气经分别处理后通过3根40米、43米、27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段式煤气发生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2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声环境:厂区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三)固体废物:该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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