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1-08 18: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沙县福瑞思木质素磺酸钠及木素分离生产技改项目 

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首动区 

福建福瑞思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明市闽环国投环保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首动区,现拟对原有项目产品产能进行调整,在保持年综合利用造纸黑液120立方米不变的前提下,调整产品规模,木质素磺酸钠由6万吨/年(固体)调整为固体木质素磺酸钠3万吨/年和液体木质素磺酸钠2.5/年(以干固含量计)、酸析木质素由1万吨/年调整至1.5万吨/年(以干固含量计)。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罐区、污水处理站边界外延100,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亚钠生产废气木钠生产废气包装废气酸析及压滤废气污水处理站及罐区的恶臭废气项目亚钠生产废气经碱液喷淋吸收塔进行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木钠改性尾气、多效浓缩尾气经喷淋吸收塔处理后,一起汇入1#喷雾干燥塔配套的热风炉进行焚烧处理,焚烧后作为热风进入喷雾干燥塔;1#喷雾干燥粉尘废气经过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与2#喷雾干燥粉尘废气经过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一并汇入1套喷淋吸收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每套喷雾干燥塔配套1套产品包装设备,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各自的旋风+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酸析反应尾气和压滤过程产生的硫酸雾、硫化氢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净化塔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污水处理站及罐区产生的恶臭废气引入喷淋吸收塔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废气喷淋废水地面清洗水、循环冷却水站排污水及生活污水项目废气喷淋废水经隔油+铁碳微电解+絮凝沉淀预处理后,车间地面清洗水、循环冷却水站排污水及生活污水汇合,然后采用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处理,处理后尾水经沉淀池沉淀,净化尾水由厂区废水总排放口DW001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机械振动及噪声。  

(四)固体废物:碳酸钠、硫磺的废包装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暂存,定期外售有主体资格和技术利用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针对项目原料黑液及剩余黑液,利用专用管“点对点”定向输送到青山纸业公司的碱回收装置进行碱回收处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一座,主要暂存除黑液外的其他危险废物。除造纸黑液、剩余黑液外的危险废物均在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收运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机构及时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沙县福瑞思木质素磺酸钠及木素分离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说明》,该项目采取网上公示、当地报纸公示、当地张贴公示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在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收到相关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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