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12-10 14:5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12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道 G528 线将乐高唐至常口段公路工程 

三明市将乐县 

将乐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明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将乐县高唐镇,路线起于高唐村西侧路口(起点桩号K0+210),顺接现状国道G528线高唐镇过境改造段,由东向西展线,新建高唐小桥后,路线向南展新线避开常口村核心区,建常口大桥跨越现状河道、乡道Y048后,路线沿山坡展线,后沿现状老路改建约800米,终于常口村西侧(终点桩号K5+767)。路线全长5.557千米,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千米/时,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1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等。 

(一)生态环境: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破除原路面可设挡防板作围障,减小景观污染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施工场地堆放点、表土堆场按水保方案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临时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采取直播种草等恢复措施工程建设与运行加强水土资源保护,减少对水质和水生态影响,防止发生污染事故。施工期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立取土场、临时堆土场、拌合站等大型设施。 

(二)大气环境:施工车辆限制超载,送土石方和建筑原料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在施工场地边界及敏感路段施工时两侧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各类管线敷设时,道路边界应设1.5m以上的封闭式或半封闭式路栏。施工运输路线及施工场地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粉状施工材料不得露天堆放。表土堆场,要设置高于堆土场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并定期洒水抑尘。拌合站采用封闭作业、除尘净化装置、设置喷淋装置、洒水等抑尘措施,砂石等散体材料应设置围挡、集中分类堆放,并采取防尘网覆盖、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项目沿线不设置沥青拌合站,采用商品沥青摊铺。 

(三)水环境:雨季时施工场地冲刷雨水,采用自然沉降法进行处理,由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用于施工区的日常洒水桥梁桩基开挖的钻渣严禁直接排入水体。施工过程中,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防止油料泄漏污染水体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施工场地内车辆设备临时保养场地必须配备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区的洒水抑尘等。对于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应及时收集封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拌合站废水采取多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剩余部分抽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项目不另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处理主要依托周边村庄现有污水处理系统,不外排  

(四)声环境:采用低噪声机械。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应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常口村等声环境保护目标一侧设置临时隔声板,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时,应严格限制车速和单位时间的车流量,并禁止鸣笛本项目在建成通车后应进行跟踪监测,适时采取降噪措施。 

(五)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建筑废物弃方隔油沉淀池的沉泥废机油生活垃圾等。隔油沉淀池的沉泥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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