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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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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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夏茂镇集镇污水处理厂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夏茂镇 |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
福建省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夏茂镇集镇污水处理厂位于沙县区夏茂镇东街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800立方米/天。处理工艺为:“格栅池+调节池+AAO池+人工湿地”,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东溪。 |
(一)水环境:废水采用“格栅池+调节沉淀池+AAO池+回流池+二沉池+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尾水采用近岸重力连续排放方式排至东溪。 (二)大气环境: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厂厂界外延50米,各污水处理池均进行加盖密闭地埋、污泥脱水间封闭。格栅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池及污泥脱水间设置排气管道,通过负压风机进行收集,经过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经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机械振动及噪声。 (四)固体废物:栅渣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定期外售;污泥外运至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在线废液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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