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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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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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流闽恩食品有限公司新建现代化牲畜定点屠宰厂项目 |
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供坊村 |
清流闽恩食品有限公司 |
厦门毅协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供坊村,该项目拟拟建设一座标准化牲畜定点屠宰厂,主要建设屠宰车间、冷链物流中心、无害化处理车间、检疫间、综合楼等,年屠宰生猪16万头、肉牛1.1万头、肉羊16万只。 |
(一)大气环境: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屠宰车间外延100米、污水处理站外延100米、无害化处理间外延100米。项目屠宰车间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无害化处理间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1根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项目屠宰车间废水、一般固废暂存间清洗水、无害化处理间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水、消毒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清流县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清流县污水处理厂。 (三)声环境:厂区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
清流闽恩食品有限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25年5月6日通过福建环保网公开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提交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5年7月23日至8月6日,通过在供坊村村委会、龙津镇政府等公示栏现场张贴公告,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三明日报发布信息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清流闽恩食品有限公司在福建环保网将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情况说明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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