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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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建吉兴竹业有限公司吉兴竹重组材地板、集装箱板及家具板技改项目 |
三明市三元区吉口新兴产业园吉源路2号 |
福建吉兴竹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绪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三元区吉口新兴产业园吉源路2号,该项目拟进行技改,一期建设规模为年产10万立方米竹重组材地板、集装箱板及家具板;二期建设规模为年产10万立方米竹重组材地板、集装箱板及家具板。 |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延100米包络范围。一期工程投产后项目1号车间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1号车间涂装废气、2号车间施胶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2号车间热压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3号车间烘干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4号车间热压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4号车间烘干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5号车间1#、2#、3#、4#热压机热压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5号车间5#、6#热压机热压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5号车间7#热压机热压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5号车间施胶废气、5号车间烘干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7号车间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期工程投产后全厂项目1号车间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1号车间1#、2#涂装线涂装废气、2号车间施胶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1号车间3#、4#涂装线涂装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2号车间十五层压机热压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2号车间三十层压机热压废气、烘干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3号车间烘干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4号车间十八层压机热压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4号车间三十层压机热压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4号车间烘干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5号车间1#、2#、3#、4#热压机热压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5号车间5#、6#热压机热压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5号车间7#热压机热压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5号车间施胶废气、5号车间烘干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7号车间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8号车间热压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热压机冷却水、浸胶池清洗废水、涂装设备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锅炉软化处理废水、湿式静电除尘废水、生活污水等。项目热压机冷却水、浸胶池清洗废水、涂装设备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锅炉软化处理废水、湿式静电除尘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声环境:厂区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机油、漆渣、废催化剂、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锅炉灰渣、沉淀池污泥、废离子树脂、生活垃圾等。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机油、漆渣、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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