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绿岩新村73幢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福建省瑞锦农牧有限公司年出栏商品猪10000头迁建项目 |
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盖洋镇温庄村甘上坪坑 |
福建省瑞锦农牧有限公司 |
龙岩市巨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为37533.82平方米,新增11栋全漏缝猪舍,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6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新建一座700平方米的阳光储粪棚。迁建后可年存栏量为5000头、出栏量为10000头育肥猪。 |
(一)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生活污水,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牧草种植基地灌溉。 (二)大气环境: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恶臭气体。恶臭包括养殖区恶臭、污水处理站、集污池、阳光储粪棚、无害化处理、运输车辆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在饲料中添加饲料菌剂、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加强猪舍通风,及时清理猪粪等措施进行除臭 (三)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环境噪声达标,防止噪声扰民。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猪粪、污泥、病死猪及分娩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等。项目猪粪及污泥经阳光储粪棚晾晒后综合利用;病死猪及分娩物经厂区内无害化设备处理,产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厂区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上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第一次公示网址:https://gongshi.qsyhbgj.com/h5public-detail?id=459106、并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居委会等)张贴公告;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上发布了项目环境影 响 评 价 第 二 次 公 示 ( 二 次 公 示 网 址 :https://gongshi.qsyhbgj.com/h5public-detail?id=466940、三明日报进行了两次二次公示、并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居委会等)张贴公告。 在项目进行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来访及相关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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