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盛达化工水玻璃生产线节能技改提升项目 |
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福建省三明市盛达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福建省三明市盛达化工有限公司 |
福州晋安丰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福建省三明市盛达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该项目拟对现有部分生产装置进行节能环保提升改造,将水玻璃生产线2台60平方米煅烧炉改造为3台48平方米马蹄焰蓄热式窑炉;拟淘汰3条水玻璃生产线现有配套的3台单段式煤气发生炉,改造煅烧炉燃烧系统,将燃料调整为天然气;拟淘汰现有白炭黑生产线现有4台燃煤热风炉,改为燃气热风炉。 |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延100米包络范围。项目水玻璃一线和水玻璃二线窑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水玻璃四线窑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白炭黑一线和白炭黑二线热风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白炭黑三线热风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白炭黑四线热风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余热锅炉排水、水玻璃链板成型间接冷却水等。项目纯水制备浓水、水玻璃链板成型间接冷却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余热锅炉排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莘口综合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排入沙溪。 (三)声环境:厂区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水玻璃窑除尘灰、废耐火砖、废水处理污泥、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抹布、废石棉、氨水储罐水封废液、生活垃圾等。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抹布、废石棉、氨水储罐水封废液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
福建省三明市盛达化工有限公司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5年3月14日至3月27日,通过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三明日报发布信息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福建省三明市盛达化工有限公司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将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情况说明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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