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5-08 08:5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5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国道G534线大田文江镇至奇韬水泥厂段公路工程 

三明市大田县 

大田县锦田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三明市闽环国投环保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大田县,项目路线总长8.802公里起点位于文江镇镇区桩号K1+500终点位于奇韬镇奇韬水泥厂桩号K10+332。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路基及小桥涵1/50,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一)生态环境:严格控制临时设施占地,明确用地红线对所有因工程开挖的取土场地、弃渣场和其他裸地提出植被恢复方案,尽量采取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落实工业场地、弃渣场等截排水及拦挡措施。 

(二)大气环境:有组织地安排好施工物料的运输和堆放,工业场地可采用设置防风抑尘网、喷洒水、苫盖等方式进行粉尘治理,以免产生扬尘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并保持路面清洁混凝土搅拌站投料口、仓筒顶部呼吸口上方等应设置布袋除尘器等措施进行粉尘治理。 

(三)水环境: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直接依托于当地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施工含油废水、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等经处理后回用。  

(四)声环境: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进行施工,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减缓车辆噪声对附近村庄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  

(五)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建筑废物弃方隔油沉淀池的沉泥废机油生活垃圾等。隔油沉淀池的沉泥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大田县锦田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23227通过三明鱼网公开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提交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4年514日至527,通过在文江村、桥下村等公示栏现场张贴公告,在福建环保网、三明日报发布信息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大田县锦田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福建环保网将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情况说明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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