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4-14 08:4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4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绿岩新村73幢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三明市建宁县黄家水库工程 

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 

建宁县兴新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拟建水库为小(1)型水库,总库容118.1万立方米。主要建设拦河坝1座,配套引水工程建设引水管道3892米。 

(一)水环境:施工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租赁房现有设施处理。 

(二)大气环境:在凿岩、石料加工、散装物料装卸时进行喷雾降尘;爆破前对山体洒水润湿,以减少爆破扬尘;对施工道路进行洒水、车辆运输过程要加盖篷布,以减少运输扬尘。 

(三)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夜间施工;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碎石、混凝土拌合等易产生噪声的区域尽量远离居民区合理控制车速,减少鸣笛。 

(四)固体废物:剥离表土、沉淀污泥等运至弃渣场,后续用于植被恢复;开挖碎石等土石方弃渣运至弃渣场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库底清理垃圾、生活垃圾等收集后交由市政部门处理;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生态:顶管施工作业井布置在生态保护红线以外区域;合理布置施工区域,减少土地临时占用,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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