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万鑫华包装制品制造项目 |
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凤岗金华路189号 |
万鑫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中新绿能(厦门)环保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凤岗金华路189号,租赁金煌能源部分厂房,建筑面积7292.832平方米,项目拟投资15000万元,建设万鑫华包装制品制造项目,购置凹版印刷机、干式复合机、制袋机、分切机、吹膜机等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复合袋和卷膜生产线各2条,建成后年产复合袋3400吨、卷膜1600吨。
|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大气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延50米。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调墨、印刷、印版擦拭、复合、固化、吹膜、制袋废气。在挤出吹膜一体机周边设置包围型集气装置,敞开面控制风速≥0.5m/s;调墨间采取负压集气,调配过程采用自动计量和真空泵抽输送,在封闭式调配罐中进行搅拌,避免人工开盖操作;在油墨槽侧面设置侧吸装置并在四周设置软帘,印刷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印刷机烘干箱采取负压集气;复合机采用设备内置集气装置进行集气,复合过程在设备内部为密闭状态;固化机为密闭装置,仅在进出料时开启,设备内部设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处理后由22m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冷却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纳入金沙园(一期)污水处理站。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分切边角料、包装废弃物、不合格品、冷却水池沉淀渣、生活垃圾、废催化剂、废液压油、齿轮油及空桶、废含油抹布、废化学品包装桶、废印版擦拭抹布、废活性炭等,废催化剂、废液压油、齿轮油及空桶、废含油抹布、废化学品包装桶、废印版擦拭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分切边角料、包装废弃物、不合格品、冷却水池沉淀渣、生活垃圾、废催化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
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9日在福建环保网(https://www.fjhb.org/huanping/yici/34736.html)进行第一次公示;在报告书完成送审阶段,建设单位于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15日在福建环保网(https://www.fjhb.org/huanping/erci/36115.html)发布了本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和第二次公示,并两次在《三明日报》刊登了本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信息,且于项目周边村庄张贴环评第二次公示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接到公众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