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福建福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高端新材料项目 |
三明市永安市曹远镇清水池村117号 |
福建福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永安市曹远镇清水池村117号,该项目拟在老福维公司原有机厂东边建设2套年产4300吨聚合装置、2条年产4300吨的纺丝生产线;在原电石厂和水泥厂建设2条年产2000吨的碳化生产线,年产碳纤维4000吨。 |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聚合单元、纺丝单元、溶剂回收单元、碳化单元、污水处理站及储罐区外延50米。项目2套聚合装置废气经分别处理后通过2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2套溶剂回收单元废气经分别处理后通过2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2条炭化生产线工艺废气经分别处理后通过2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预处理站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储罐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溶剂回收车间排水、循环水站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项目溶剂回收车间排水、循环水站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声环境:厂区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过滤残渣、精馏残渣、废丙烯腈、污水处理站污泥、化验室试剂瓶、化验室废液、废化学品包装袋、废抹布、废手套、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滤芯、废滤材、废油剂、废原丝、生活垃圾等。过滤残渣、精馏残渣、废丙烯腈、污水处理站污泥、化验室试剂瓶、化验室废液、废化学品包装袋、废抹布、废手套、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
福建福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福建环保网公开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提交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9日,通过在永安九中、汶一村、清水池村等公示栏现场张贴公告,在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三明日报发布信息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1月2日福建福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在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将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情况说明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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