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823311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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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福建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氟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 |
三明市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 |
福建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1500吨全氟己酮、150吨全氟三丁胺、250吨全氟三丙胺、50吨三氟甲磺酸、100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副产:六氟丙烯三聚体、硫酸钾、氟化钾、30%氢氟酸。 |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联合车间1外延50米、电解车间外延50米、储罐区外延50米及污水预处理站外延50米包络范围。项目全氟己酮装置废气,全氟三丁胺、全氟三丙胺、三氟甲磺酸、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生产线不含氢气尾气,储罐及装卸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全氟三丁胺及全氟三丙胺生产电解氟化废气、三氟甲磺酸及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含氢气尾气经分别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预处理站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质量分析室清洗废水、纯水站浓水、循环水站排放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项目全氟己酮生产线蒸发结晶工段母液、全氟三丁胺生产线碱洗废水、全氟三丙胺生产线碱洗废水、三氟甲磺酸生产线结晶工段蒸馏废水及酸解工段精馏轻组分废液、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生产线脱水工段蒸馏废水、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生产线盐水处置工段、氟化钾盐工段、硫酸钾盐工段的离心废液等高浓度废水经处理后,与其余低浓度工艺废水、质量分析室清洗废水、纯水站浓水、循环水站排放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声环境:厂区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催化剂、轻组分废液、塔釜液、冷凝废液、废分子筛、馏分废液、滤饼、氯化钠盐、精馏前馏分、精馏残液、废电解液、闪蒸废液、滤渣、废活性炭、质量分析室废液、污水预处理站污泥及废盐、废机油、废原料废包装袋、废原料废包装桶、废树脂、冷凝混合废液、纯水站干污泥、过滤器和反渗透(RO)装置、生活垃圾等。对氯化钠盐进行危险性鉴定,废催化剂、轻组分废液、塔釜液、冷凝废液、废分子筛、馏分废液、滤饼、精馏前馏分、精馏残液、废电解液、闪蒸废液、滤渣、废活性炭、质量分析室废液、污水预处理站污泥及废盐、废机油、废原料废包装袋、废原料废包装桶、废树脂、冷凝混合废液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
福建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24年10月8日通过福建环保网公开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提交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通过在园区管委会、吉口村等公示栏现场张贴公告,在福建环保网、三明日报发布信息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福建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福建环保网将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情况说明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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