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福建煌源金属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铝酸钙和7万吨氧化铝粉扩建项目 |
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 |
福建煌源金属有限公司 |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福建煌源金属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铝酸钙和7万吨氧化铝粉扩建项目位于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现拟在现有5#车间,利用原有项目产生的铝灰渣、除尘灰等,以及少量外购大修渣、炭渣、集成尘等作为原料,建设1条氧化铝粉生产线。建设2座隧道窑、1条盐酸除杂提纯系统及其配套的辅助、环保等设施。 |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东侧厂界外延280米、南侧厂界外延210米、西侧厂界外延270米、北侧厂界外延90米,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煅烧废气、盐酸除杂提纯废气、危废贮存仓库氨气。煅烧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盐酸除杂提纯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贮存仓库氨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隧道窑、搅拌机、压滤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机械振动及噪声。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污泥、底渣、废槽渣、废槽液、废包装袋、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其中污泥、底渣、废槽渣、废槽液、废包装袋、废布袋、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桶采用袋装或桶装后,在厂区内的危险废物贮存间贮存,再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除尘灰在危废贮存间暂存,直接用于氧化铝粉生产原料;废润滑油自行利用,回用于设备润滑。 |
2023年5月8日,福建煌源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在福建环保网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2024年11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福建煌源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对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三明日报进行全文公示,征求意见稿报告公开在积善村、常口村、文曲村、将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告栏处张贴公告。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福建煌源金属有限公司未从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途径接到公众相关投诉、意见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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