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绿岩新村73幢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全氟聚醚等氟材料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
三明市明溪县工业集中区的一、三厂区 |
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改扩建主要在三厂,新增7个氟精细化学品生产线,扩建全氟烯醚等3个氟精细化学品产能,技改优化生产工艺,同时取消车间三全氟聚醚生产线;一厂将调整产品结构。 |
(一)水环境:生产区高氟、高盐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循环冷却水和锅炉冷凝水经中水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用水,未利用中水排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环境:盐酸灌区尾气经“水洗+碱洗”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其余均依托现有排气筒排放。 (三)声环境: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精馏釜残、废吸附剂、废渣、污泥、废活性炭、废检测液、危化品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非危化品的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委外处置或外售其他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明溪县工业集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等符合园区规划环划环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三十一条简化,免予开展首次公示。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在明溪县政府公示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其间,于2024年11月26日和2024年11月29日在三明日报刊登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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