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1-10 08: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1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绿岩新村73幢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电子级氢氟酸技改项目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区(现有厂区内) 

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技改项目新增年产3万吨电子级氢氟酸、1万吨电子级无水氟化氢、副产1.05万吨工业级氢氟酸、260吨氟化钾 

(一)水环境:循环冷却水、包装桶清洗废水、设备清洗水、真空泵废水等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之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环境:电子级工艺废气及罐组废气采用“三级水洗+两级碱洗”灌装废气采用“一级水洗+一级碱洗”事故废气采用“二级水洗”处理后依托现有27排气筒排放 

(三)声环境: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 

(四)固体废物:超滤膜属危险废物,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氟废水处理污泥、纯水废膜为一般固废,纯水废膜由厂家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含氟废水处理污泥可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等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三十一条简化,免予开展首次公示。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2024125-12月11日,在清流县政府网站、福建环保网、三明日报电子网公示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其间,于202412520241211三明日报刊登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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