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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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将乐县华兴非金属矿厂万安牛栏方解石矿(二期)建设项目 |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万安镇 |
将乐县华兴非金属矿厂 |
龙岩市嘉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将乐县万安镇,该项目占地面积为0.4802平方公里,设计开采规模为30万吨/年方解石,南、北采场接替开采,先采南采场,后采北采场,全部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均为30万吨/年。设计矿山总服务年限16年(其中基建期1.5 年,正常生产 14年,减产扫尾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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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钻孔产生的粉尘、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装卸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采掘设备、运矿车辆燃油废气,这些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破碎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开采过程产生的矿坑涌水、堆场淋溶水、生活污水,矿坑涌水、堆场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多余部分经自然排水沟汇入西南侧安福口溪石岩头支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石、弃土、沉淀池污沉砂、废机油、生活垃圾等。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
将乐县华兴非金属矿厂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在三明鱼网上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一次公示网址:http://bbs.0598yu.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19253&extra=、并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居委会等)张贴公告;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在三明鱼网上发布了项目环境影 响 评 价 第 二 次 公 示 ( 二 次 公 示 网 址 :http://bbs.0598yu.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19389、三明日报上进行了两次二次公示、并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居委会等)张贴公告。 在项目进行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来访及相关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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