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三明三阳-安居22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 |
三明市三元区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
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三元区,该项目拟对三阳-安居I路220kV线路进行增容改造,将三阳变三安I路构架-#5、#6-#9、#12-#30、#32-#34共四段导线更换为2×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更换单回导线段路径长约12.2km;#5-#6、#12-#13、#18-#19与#28-#29档中各新立1基铁塔,同时将#4塔拆除重建,共计新建铁塔5基;将三安I路三阳变-#33段良导体地线更换为72芯0PGW,将三列Ⅱ路#33-列西变24芯光缆更换为96芯OPGW,更换地线路径长约17.286km。 |
(一)生态环境: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尽量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土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 (二)大气环境:在塔基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 (三)水环境:施工生产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等,采用在施工场地修筑临时沉淀池的方法进行处理,经沉淀后可回用于施工工艺,不外排。 (四)声环境: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 (五)固体废物: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处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多余的土石方在周围进行平整,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运输至政府部门指定堆放地点;拆除的废旧杆塔、导地线、绝缘子等电气设备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六)电磁辐射:运营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评价标准按《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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