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福建安兴橡胶有限公司叉车胎及电动车胎项目 |
三明市永安尼葛工业园南区2288号 |
福建安兴橡胶有限公司 |
三明市闽环国投环保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永安尼葛工业园南区,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30万条工业叉车胎、1000万条电动摩托(含自行车)、60万条橡胶制品。 |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1号生产车间外延50米和4号生产车间外延50米包络范围。项目胶料预热废气、挤出压片废气、硫化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蒸汽冷凝水、设备间接冷却水、生活污水等。项目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蒸汽冷凝水部分回用至冷却水池、其余部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声环境:厂区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橡胶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钢筋边角料、帘布边角料、废弃包装材料、废弃沸石、废催化剂、废机油、生活垃圾等。废弃沸石、废催化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
项目在开展公众参与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进行简化,免于一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31日,通过在浩宇小区、景安小区、龙泉小区、下渡村村等公示栏现场张贴公告,在福建环保网、三明日报发布信息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福建安兴橡胶有限公司在福建环保网将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情况说明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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