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11-28 17:5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1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6万吨二醋酸纤维素丝束项目(变更) 

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 

三明聚好纤维有限公司 

三明市韬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三明聚好纤维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二醋酸纤维素丝束项目位于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鹏程大道五路1号。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拟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将纺丝溶剂由乙酸丁酯变更为丙酮;供热锅炉由原环评阶段设计的1台20t/h天然气锅炉变更为2台12t/h天然气锅炉。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溶剂回收装置区、污水处理站边界外50,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来自吸附床尾气、锅炉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吸附床尾气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26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头冲洗废水、实验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精馏废水、锅炉排污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污水、喷淋塔排污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卫生间下方化粪池预处理后同生产废水一同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过滤机、烘干机、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机械振动及噪声。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滤渣和滤布、污水站污泥、废RO膜、废活性炭、精馏残渣、废机油及职工生活垃圾。生化污泥定期清运处置、废RO膜由厂家更换回收利用。滤渣和滤布、污废活性炭、精馏残渣、废机油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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