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11-13 09:4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绿岩新村73幢 

  邮政编码:36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核酸药物原料项目(原项目名称为:2-脱氧-D核糖及衍生物(核酸药物原料)生产项目) 

明溪县工业集中区一区现有厂区内 

福建瑞博奥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年产磷酸化试剂(二异丙基氨基)(2-氰基乙氧基)膦10吨、N6-酰基-2'-修饰核苷B1 15.4吨(其中B1-1 10.5吨、B1-2 4.9吨)、5'-羟基保护-N6-酰基-2'-羟基修饰核苷B2 22.32吨及亚磷酰胺核酸单体8.8吨。 

(一)水环境: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用水锅炉房排污水、废气处理系统更换废水等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明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二)大气环境:项目未新增排气筒,含氯废气先经“二级聚乙二醇二甲醚+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再与不含氯废气一起经“液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之后再统一进入现有RTO设施燃烧2#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并入污水处理站排放口排放 

(三)声环境: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萃取废液、废分离废液、废硅胶、废冷凝液、废滤液、废吸收液、釜残、活性污泥、检测废液、废危化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非危化品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膜等一般工业固废委外处置或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明溪县工业集中区一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等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三十一条简化,免予开展首次公示。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福建瑞博奥科技有限公司2024511-5月23日,在福建省环保网公示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其间,于2024年5122024515三明日报刊登公示信息。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