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联环(永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用石墨烯生产线项目 |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贡川镇水东园区21号 |
中联环(永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三明市闽环国投环保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永安市贡川镇水东园区,该项目租赁一座标准厂房,拟建设年产10吨石墨烯(2000吨石墨烯分散液)生产线,配套建设生产辅助设施、办公、仓储等设施。 |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车间外延100米包络范围。项目搅拌釜投料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产生浓水、清洗纯化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纯水制备产生浓水部分回用于喷淋塔及车间地面清洗,其余部分汇同清洗纯化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进入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声环境:厂区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酸、废机油、沉渣及污泥、化学品废包装、废导热油、非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膜、生活垃圾等。废酸、废机油、沉渣及污泥、化学品废包装、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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