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天璐工程加工中心项目 |
三明市沙县区富口镇白溪口村 |
福建晶辰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三明泽闽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选址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富口镇白溪口村95号,占地面积1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料仓、搅拌楼、办公楼、门卫楼等,主要从事沥青混凝土生产,年加工沥青混凝土72000吨。 |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线外扩300米范围的包络区域,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上料和输送粉尘、干燥废气、沥青拌合系统废气,上料和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整体密闭+负压收集”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采用“冷凝+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拌合系统废气采用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冷凝设备冷却水、抑尘用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冷凝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每年更换一次,产生的冷凝设备冷却水用于厂内抑尘,不外排,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或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内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富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的机械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地面清扫粉尘、废石料;危险废物包括废导热油、废机油、沥青残渣、沥青烟冷凝器沥青焦油以及废活性炭。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或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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