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9-14 08: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9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永安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 

三明市永安市尼葛开发区北区666号 

福建省旭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明市永安市尼葛开发区北区666号,该项目拟进行扩建,本项目改建后,由年回收中转废铅蓄电池1.0万吨、废铁锂电池1.0万吨变更为年回收、贮存、中转HW02、HW03、HW04、HW06、HW08、HW09、HW10、HW11、HW12、HW13、HW16、HW17、HW23、HW24、HW29、HW31、HW34、HW35、HW36、HW40、HW45、HW46、HW48、HW49、HW50等25个大类共85个小类危险废物(含废铅酸蓄电池)合计2000吨。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贮存仓库外延50米包络范围。项目仓库进行密闭,仓库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项目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声环境:厂区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采用规范的危险废物包装、运输方式,合理制定危险废物的运输路线,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作业。按照《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其他相关技术政策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交接、暂存工作,对收集的危险废物及项目产生的废劳保用品、废锯木粉、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储油罐底泥、沉淀池污泥等危险废物实施分类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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