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3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7-31 15:5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7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福建省尤溪县吉花矿区金银矿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中仙镇吉华村 

尤溪县环岳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尤溪县吉花矿区金银矿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中仙镇建设规模为年开采10 万吨金银矿,主采矿种为银矿,共伴生矿为金矿。开拓方式为平硐——盲斜坡道开拓。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法嗣后充填,分步骤开采,即对浅孔留矿法间柱先采,嗣后胶结充填形成人工间柱,替代矿体间柱支撑矿房回采,矿房回采后用低灰砂比的尾砂进行胶结充填。采用装载机装车、矿用汽车运输。总服务年限 12 年,其中矿山基建期为 3 年,投产期 1 年,稳产期服务年限为 7 年,减产期 1 年。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 PD750硐口中转场地、PD850硐口中转场地边界外扩100m包络范围。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开采过程中,凿岩钻探、爆破、装卸及矿石运输等过程产生粉尘。井下凿岩粉尘及爆破废气采用湿式凿岩、喷雾洒水抑尘及通风等措施。中转场地扬尘通过对矿区道路、中转场装卸过程等洒水抑尘、喷雾降尘,矿区道路硬化处理,道路两侧绿化,矿石运输时用篷布对矿石表面进行遮盖等措施。车辆运输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过程采取加盖篷布、道路硬化、路面洒水、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矿洞用水、工业场地雨污水和生活污水。矿硐涌水、工业场地雨污水经收集沉淀池收集后送PD850、PD700污水处理站处理;两座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混凝絮凝沉淀+硫化沉淀+混凝絮凝沉淀(重金属捕捉剂)处理”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部分引至吉华溪排放生活污水经过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林地浇灌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空压机房、通风机房、泵房等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及爆破时产生的噪音。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在工业场区及道路两侧种植灌木、乔木和林带绿化采用微差爆破控制技术降低爆破产生的振动影响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石,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矿物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其中75%废石用于采空区回填、工业场地与矿山道路修筑等综合利用,25%废石外送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滤布根据鉴别结果进行处置,若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建设单位委托开展项目环评后,通过福建环保网进行了项目第一次信息公示;编制完成《福建省尤溪县吉花矿区金银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于 2024 年 6 月 4 日~6 月 18 日通过三明日报,尤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中仙镇人民政府、吉华村、吉安村、安宁村、岭下村、珠峰村(永泰县)的信息栏张贴等方式与途径,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建设单位于 2024 年 7 月 2 日通过网络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自第一次公示以来,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均未收到相关团体单位和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关于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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