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6-11 11: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6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高分子改性新材料及装备生产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创新东路180号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海西(福建)分院有限公司 

厦门境益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海西(福建)分院有限公司选址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创新东路180号,拟将现位于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金富路189号厂房的“塑料改性新材料及装备生产项目”整体搬迁至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创新东路180号中机数控3#厂房,同时改变高分子改性新材料种类及扩大产能和增加高分子改性新材料生产线。迁扩建完成后,共设置10条高分子改性新材料生产线及改性新材料装备组装生产线,年产高分子改性新材料40000t(其中PP:8000t、ABS:16000t、PA:8000t、生物降解塑料:8000t)、改性新材料装备230套。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挤出废气、注塑废气、危废间内废气。项目南侧生产区和北侧生产区分别整体密闭、微负压设置配料、投料粉尘由密闭车间侧面墙壁设置的整体抽风管道收集;熔融挤出废气、注塑废气由固定排放管或集气罩和密闭车间侧面墙壁设置的整体抽风管道双重收集,危废间内废气合并引入南侧生产线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各股废气经“湿式气旋净化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的浓水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排渣产生的沉渣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金沙园(一期)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设备减振、绿化降噪等综合治理措施降声。 

(四)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浓水、废空桶、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包装废弃物、废过滤网及滤渣、冷却水池沉淀渣和生活垃圾等;浓水、废空桶、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包装废弃物、废过滤网及滤渣、冷却水池沉淀渣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物资部门回收综合利用;造粒过程产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测试废品和自然沉降的粉尘回用于造粒生产,设备组装过程不合格品返回供应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建设单位于2024年2月19日~2024年3月1日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项目第一次信息公示,于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6日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项目《高分子改性新材料及装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建设单位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并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和2024年4月24日二次在海峡导报上进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同时还在项目周边保护目标金沙园公租房1、西郊村、富华园、汇华公寓和项目现场等进行现场张贴公示公告。并于2024年5月31日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项目报批前公示。在三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从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途径接到公众相关投诉、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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