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6-03 19: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6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碱回收技改项 

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选址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拟对北区碱回收二厂3#碱炉高浓臭气进行提升整治改造,将蒸发不凝气、汽提恶臭废气送入碱炉专门废气燃烧器燃烧。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高浓臭气。项目北区碱二厂蒸发工段和重污冷凝水汽提收集的高浓臭气送碱炉焚烧备用的火炬焚烧后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青山纸业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好氧活性污泥+氧化和混凝沉淀”多级处理工艺,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0-2013)表1限值,设计处理能力为7万吨/年。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设备减振、绿化降噪等综合治理措施降声。 

(四)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碱炉除尘碱灰、白泥、废机油碱炉除尘碱灰收集后回用于黑液增浓效,不外排;白泥压滤后,运至配套的白泥堆场暂存,再外运综合利用废机油收集至油桶中暂存在厂内危废间,再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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