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日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4-01 11: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326日~202441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的,相关申请材料递交或邮寄至三明市司法局(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四路86幢龙泉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文号 

发文时间 

1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福建瑞博奥科技有限公司核苷中间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明环评〔2024〕10号 

2024年326日 

2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福建三明润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电子级氟化铵溶液和4000吨含氟阻燃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明环评〔2024〕11号 

2024年329日 

3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福建省鑫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明环评函〔2024〕9号 

2024年4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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