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8-15 09:5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8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福建福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端特种石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 

三明市经济开发区贡川园(永安市贡川镇水东工业园) 

福建福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明市韬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永安市贡川镇水东工业园15-1号、16号地块,福建福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原审批的高端特种石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后项目新增2个焙烧车间,焙烧炉数量由原有的20台车底式焙烧炉变更为50台车底式焙烧炉(其中35台一次焙烧炉,15台二次焙烧炉);将原批复的60台石墨化小炉改为6台艾奇逊石墨化炉;石墨化纯化以四氟化碳替代氯气,取消了氯气站的建设;新增1条提纯生产线,浸渍车间内设置7台纯化炉。变更后,项目年产高端特种石墨2000吨。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混捏成型车间,1号、2号、3号焙烧车间,浸渍车间及石墨化车间外延100米包络范围。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磨粉废气、等静压模具装料废气、混捏废气、焙烧车间填充料装卸废气、焙烧炉烟气、浸渍和沥青系统废气、石墨化烟气、石墨化填充料筛分粉尘、机加工粉尘、提纯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等。磨粉废气、等静压模具装料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混捏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3个焙烧车间填充料装卸废气经分别处理后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3个焙烧车间焙烧炉烟气经分别处理后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高压浸渍、沥青系统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石墨化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石墨化填充料筛分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各类车床、锯床等机加工设备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提纯过程纯化炉产生的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环保设施产生的废碱液、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石墨化废气“三级碱吸收塔”及提纯废气“碱液箱+喷淋塔”产生的废碱液,各经过1套强制循环蒸发结晶系统,蒸气冷凝后循环回用;生活污水、东侧地块初期雨水经分别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加工设备及配套的公辅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环境噪声排放不扰民。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新增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焦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液蒸发浓缩结晶固废、废机油及油桶、隔油池浮油、废片碱包装袋、布袋除尘灰、废包装物、废布袋、淘汰的填充料、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等。废焦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液蒸发浓缩结晶固废、废机油及油桶、隔油池浮油、废片碱包装袋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福建福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23328日通过福建环保网公开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提交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福建福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616日至2023630日,通过在周边贡川镇、开发区管委会、新发冲村公示栏现场张贴、福建环保网、三明日报发布信息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712日福建福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福建环保网对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情况说明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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