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6-09 17: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61日~202269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的,相关申请材料递交或邮寄至三明市司法局(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四路86幢龙泉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文号 

发文时间 

1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永安劲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然植物精油及深加工系列产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明环评〔202226 

202261 

2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福建海思材料有限公司沙县海思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明环评〔2022〕27号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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