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安排情况的公示(2025.11.10)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11-10 08:45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及省上下达区域绩效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安排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如下。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

序号

县(市、区)

项目内容

拟安排金额(万元)

1

永安市

福建永安建福水泥有限公司 4500t/d生产线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520

2

明溪县

三明市明溪县燃生物质锅炉淘汰项目

242

3

沙县区

三明市沙县区生物质锅炉淘汰

180

4

永安市

三明市永安市锅炉淘汰项目

1101

5

明溪县

福明辉纸业锅炉烟气提升改造工程

103

6

宁化县、

三元区

三明市宁化县、三元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78

7

宁化县、

清流县

三明市宁化县、清流县生物质锅炉淘汰

238

8

宁化县

三明市宁化县生物质锅炉综合治理特别排放项目

79

9

建宁县

三明市建宁县生物质锅炉淘汰项目

315

10

泰宁县

泰宁县2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锅炉淘汰项目

283

11

将乐县

将乐县生物质锅炉淘汰项目

306

12

将乐县

将乐县积善节能科技有限公司40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81

合计

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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