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安排情况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6-28 09:12

  省上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985万元(闽财资环指〔2021〕54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及省上下达区域绩效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安排如下。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4日。

序号

县(市、区)

项目内容

拟安排金额(万元)

1

三元区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南区原2线、9线料场全封闭

500

2

三元区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一炼钢转炉新增三次除尘系统

2000

3

清流县

福建三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炉窑烟气除尘、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1405

4

宁化县

宁化县华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烤烟房煤改电项目(二期)

500

5

尤溪县

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合成革(VOCs)治理提标改造工程

580

合计

4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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