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引导资金进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三明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三明市气候投融资和转型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三明市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指引(试行)》《福建省三明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及目录》《福建省三明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评估认证办法》《福建省三明市转型项目库入库评估认证办法》,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气候投融资?
气候投融资是指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并明确指出,要积极支持地方气候投融资试点,选择实施意愿强、基础条件较优、具有带动作用和典型性的地方,开展以投资政策指导强化金融支持为重点的气候投融资试点。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通过有效抑制地方高碳投资、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和资金安排的联动机制,切实发挥“降碳”的引领和倒逼作用,促进地方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奠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坚实基础。
三明市积极申报气候投融资试点,2022年8月,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公布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三明市列入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是全省唯一试点城市。为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各项工作,结合《三明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和《三明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实施方案》中试点任务要求,三明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三明市气候投融资和转型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三明市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指引(试行)》《福建省三明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及目录》《福建省三明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评估认证办法》《福建省三明市转型项目库入库评估认证办法》,重点建立项目认定与评价标准,明确气候友好型项目范围,研究制定项目认定标准、评价方法与考核管理制度,设立项目准入条件和评价指标体系。
三、什么是气候投融资项目、转型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及目录》明确气候投融资项目分为减缓气候变化项目和适应性气候变化项目,适用于项目申报主体为除钢铁、水泥、化工(以二氧化硅为主营产品)、煤电、造纸等5个主要碳排放行业以外的企业。减缓气候变化项目包括低碳工业、低碳农业、低碳交通、低碳能源、控制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生态系统增汇、低碳服务、低碳基础设施建设9大类项目。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包括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自然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经济社会系统适应气候变化3个大类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转型项目库入库评估认证办法》明确转型项目适用于项目申报主体为钢铁、水泥、化工(以二氧化硅为主营产品)、煤电、造纸等5个主要碳排放行业的企业,为推动高碳排放行业企业实施减排措施、采用节能技术加大金融对重点高碳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过程的支持力度,结合三明实际情况,围绕钢铁、水泥、化工(以二氧化硅为主营产品)、煤电、造纸5大行业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制定行业转型路径。
四、如何评估项目是否符合气候投融资项目、转型项目有关条件?
《福建省三明市气候投融资项目人库评估认证办法》规定,减缓气候变化项目评价指标包含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准入(40分)、项目建设单位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性及示范效应(10分)、项目气候效益显著性(32 分)、项目经济效益(4分)、项目社会效益和环境协同效益(14分);适应气候变化项目评价指标包含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准入(40分)、项目气候效益显著性(36 分)、项目经济效益(4分)、项目社会效益和环境协同效益(20分)。减缓气候变化项目、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入库项目得分门槛设为50分。针对50分以上的企业再划分为三个等级:50分≤得分<70分的项目,认定为一星级项目;70分≤得分<85分的项目,认定为二星级项目;得分≥85分,认定为三星级项目。若属于三明市减缓气候变化分类目录中M.7.1森林碳汇项目、M.7.2森林游憩和康养、M.7.3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服务、A.2.3林业及其他生态系统等三明特色类项目,可直接作为三星级项目入库备选。
《福建省三明市转型项目库入库评估认证办法》规定,转型项目评价指标包含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准入(40分)、项目建设单位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性及示范效应(10分)、项目气候效益显著性(32分)、项目经济效益(4分)、项目社会效益和环境协同效益(14分)。转型项目入库项目得分门槛设为50分。针对50分以上的企业再划分为三个等级:50分≤得分<70分的项目,认定为一星级项目;70分≤得分<85分的项目,认定为二星级项目;得分≥85分,认定为三星级项目。
五、气候投融资项目、转型项目有哪些管理要求?
《三明市气候投融资和转型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三明市气候投融资项目以及转型金融项目入库认证、评价分级、跟踪管理和动态退出等管理工作。分为总则、职责分工、入库认证流程、评价分级方法、项目跟踪管理、项目动态退出、意见反馈与调整、附则共八个章节。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规定的工作内容,并规定了项目库的管理原则,确保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国家“双碳”战略目标。
第二章 职责分工。明确项目库管理参与方和各方职责。由三明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项目库运行、管理及监督提供总体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所在领域,视实际情况会同主管部门参与项目的推荐申报、复审及管理。明确了不同参与主体在项目审核、入库认证、监督、整改、评级评价等环节的具体职责,确保项目库的规范化运作。
第三章 入库认证流程。规定了项目入库的认证流程和评价分级框架,项目业主需在平台注册并提交材料,由运营方按照《福建省三明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评估认证办法》和《福建省三明市转型项目库入库评估认证办法》进行初审认证报主管部门复审经公示程序后方可入库。
第四章 评价分级方法。入库项目将从项目业主及项目准入、项目气候效益显著性、项目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和环境协同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评分,根据综合评分进行分级管理,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确保项目的气候效益、经济效益、社会和环境协同效益。
第五章 项目跟踪管理。明确项目重新入库评价、移除的条件,项目信息披露要求,确保项目信息的透明完整。
第六章 项目动态退出。明确入库项目完成后动态退出的程序和要求。
第七章 意见反馈与调整。建立开放的反馈渠道,鼓励各方定期对管理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管理办法在政策和市场变化中不断优化和完善。
第八章 附则。本办法由三明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气候信息披露有什么要求?
《三明市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指引(试行)》适用于向三明市气候投融资试点项目库平台提交项目入库申请并获得融资的项目主体,用于指导三明市企业气候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关活动。分为总则、披露主体、披露内容、披露要求、信息共享、附则共六个章节。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指引》所遵循的相关规定与任务,企业气候信息的定义,以及气候信息披露工作的主管部门。同时,提出了工作开展所依托平台以及对于保密、重大信息的处理方法。
第二章 披露主体。明确了披露主体的范围为向三明市气候投融资试点项目库平台提交项目入库申请并获得融资的项目主体,鼓励列入三明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履约及报告范围的重点排放单位、纳入福建碳市场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等其他企业参照指引开展披露工作。
第三章 披露内容。明确了企业披露气候信息所需包括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治理信息、气候变化风险评估信息、投融资信息、碳排放信息、碳管理信息。
第四章 披露要求。明确了企业披露气候信息报告的系统平台,披露范围,披露形式以及时间要求。编制报告应上传至三明市企业碳账户平台或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福建 Beta版),并应当在其互联网官方网站以及相关平台公开披露相关气候信息供社会公众免费查询。也可以通过其他列举的披露形式进行披露。
第五章 信息共享。明确将积极推动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报告将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接,推动气候信息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及时将相关气候信息提供给有关部门。
第六章 附则。为披露指引定性为非强制的一般性指导,并提出相关信息报告可作为三明市气候投融资项目的申报和跟踪评价的参考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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