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期)拟安排情况的公示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06-17 17:33

  省上提前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闽财资环指〔2023〕63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及省上下达区域绩效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安排如下。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

 

序号

县(市、区)

项目名称

拟安排金额(万元)

1

市本级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皮带扬尘及除尘输灰治理项目

175

2

市本级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中板厂精轧机超低排放除尘系统

368

3

市本级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封闭及物料输送扬尘治理项目

130

4

市本级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6号高炉热风炉及棒材厂圆棒加热炉烟气脱硫项目

416

5

三元区

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无组织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90

6

沙县区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浓度有机工艺废气治理提升项目

511

7

将乐县

福建金牛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797

8

大田县

福建省大田县新岩水泥有限公司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156

合计

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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