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6〕2号),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下达我市2026年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025万元,拟安排如下:
1.评审项目补助资金1700万元。安排永安市1700万元,用于永安市闽江上游沙溪流域-巴溪河水生态环境提升项目(已通过省厅评审)。
2.污染防治资金325万元。其中,175万元用于市生态环境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项目策划申报等工作,150万元用于各派驻局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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