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行为,防范控制政府采购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起草了《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3年11月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就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mssthjjcsk@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三明市三元区绿岩新村73幢三明市生态环境局(邮政编码:36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598-8234138
附件: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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