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某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排放二氧化硫司法鉴定项目招标,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公示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6日,材料递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绿岩新村76幢环保大厦,联系人:李志灵, 联系电话:0598-8288308,逾期不予受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某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排放二氧化硫司法鉴定项目;
2.服务内容:对某公司烟气自动监测设备的数据篡改记录、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数量及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程度等进行鉴定;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使用要求。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报价人须具有本项目的采购经营范围或者同时具有项目所需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三)拒绝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三、报价人需提供材料
1.报价单位简介;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以及联系方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报价材料接收
报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17:30,各报价人将报价材料送(寄)达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绿岩新村76幢环保大厦,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不予接收。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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