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整改看成效 | 福建创新“自选动作” 打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
六个“组合拳”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0-08-27 16:36

   为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到位,福建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党政领导带头抓整改,健全工作机制抓整改,持续巩固成效抓整改。在落实整改各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福建创新“自选动作”,建立督察整改狠抓落实“六个方面”机制。
  01领导包案整改机制
  成立由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组长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对督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3+3”个问题,均由省领导包案负责,实施“一月一督办、一会诊、一协调、一推动”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应督察整改机制,定期研究整改工作,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上下配合、左右协同,集中攻坚、彻底攻克。
  02挂账销号机制
  一体化推进两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逐一明确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省级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严格整改任务交账销号标准,优化销号程序,分门别类推进整改,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立改立成;对整改需要一定周期的,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03责任链条实化机制
  强化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施工队长”责任,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坚决落实“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责任,强化各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指导督促推动本领域本行业问题整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梳理企业环保责任清单,推动企业强化污染治理,引导企业自我管理、自证守法、绿色领跑。强化全社会共治,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04群众共同参与共同治理共享成果机制
  坚持开门搞整改,发挥社区、村居作用,推进“社工+义工”等方式,让更多群众参与到其所在区域、所关注环境问题的整改过程中,构建群策群治、共建共享的整改体系,强化人民群众的认同感,防止整改自说自话、表面化、一般化、不到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05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印发实施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方案,把群众满意作为督察整改成效的评价标准,省市县三级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内人士、有关专家、群众代表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监督评估组从方案制定到交账销号全过程、全链条参与,整改的方案、进展、成效均需经监督评估小组认可,同时,设立群众监督电话,专人值守,及时接收和研究吸纳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
  06精准有力的问责问效机制
  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清单,成立专门工作组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精准、有效问责。严明督察整改纪律,坚决反对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等“一刀切”做法和假装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以先行先试促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促整改落实,确保不应付了事、不搞半拉子整改、不搞表面整改、不留尾巴、不再反弹。”相关负责人表示,用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只有让群众满意了,我们的整改工作才算过关。(转载自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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