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整改再发力 环境质量再提升—2020年三明市继续开展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专项行动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0-03-18 10:42

  为全力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围绕绿色生态文章,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响“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2020年3月10日,三明市政府印发《2020年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继续在全市集中开展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环保督察成果,促进辖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一是开展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攻坚。继续跟踪督促信访问题整改,特别是对26.5件尚未整改验收销号的信访件进行逐一跟踪督办,督促各地按照整改方案,倒排时间表,确保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改验收销号,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整改成效。不定期组织开展信访件整改“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销号的,巩固成效,避免反弹;对新发现的问题,参照第二轮信访件办理标准和要求进行整改;对已完成整改但仍重复投诉的,充分做好沟通、讲明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实现息诉息访。二是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攻坚。继续对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八闽快讯》反馈或通报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攻坚清单。督促各地对照重点问题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快部署推进,确保12月底前基本完成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并有序开展验收销号,序时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迎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做好准备。同时,举一反三,从点上的问题倒推倒查行业性或系统性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抓出长效。 

  我市自2019年8月开展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专项攻坚行动以来,各地和相关市直部门攻坚克难、合力共为,超额完成年度既定任务。其中,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回头看”新发现11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已销号10个,销号率90.9%;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00.5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189件,整改完成率94.3%,已销号175件,销号率87.3%,整改完成率和销号率均居全省前列。15项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7项,完成年度阶段任务,剩余8项按序时推进。通过开展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专项攻坚行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2019年,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9.5%,达标率位列全省第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5,优于上年0.09个单位;10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其中泰宁、将乐、清流、宁化、明溪、大田6个县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十名。辖区流域考核断面水质全面达标,Ⅰ-Ⅱ类优质水比例不断提高;水环境质量位列全国33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25名,水质提升情况排名全国第23位。在2019年全省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中我市考评结果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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