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时间:2019-08-29 16:45


序号

受理

编号

行政
区域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X2FJ201908200059

三明市大田县

大田县均溪镇政府曾于2017420日与举报人签订《生猪养殖场关闭拆除协议》,协议约定举报人应于2017520日前关闭并拆除养殖场。2017423日下午13时举报人收到大田县环境保护局送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书要求举报人在2017425日前自行拆除关闭生猪养殖场。举报人仅有58小时卖猪清空猪栏。2017425日均溪镇人民政府强行拆除举报人的养猪场。举报人认为均溪镇人民政府违反与其签订的协议,在约定拆除截止日期520日前就强行拆除养猪场,造成举报人经济损失,要求赔偿。

其他污染

经核查:
1.
林某常养殖场位于禁养区范围,2016115日,大田县均溪镇政府通知林某常须于20166月前自行完成该养猪场的搬迁关闭(本人已签字确认),但林某常到期未执行。
2.
林某常于2017420日与均溪镇政府签订关闭拆除协议书,承诺自愿于2017520日前完成关闭拆除任务。2017419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遏制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复养回潮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县(市、区)禁养区内尚未拆除的养殖场应于2017425日前全部关闭拆除到位。422日大田县环保委接到通知后,立即函告均溪镇政府督促林某常加快拆除进度,但林某常拆除进度仍未达要求。后经原三明市环保局现场督办,林某常于201758日完成关闭拆除。同年1026日,均溪镇政府将拆除补助金转入林某常账户。
3.
综上所述,从2016115日大田县均溪畜牧兽医站向信访人林某常告知拆除关闭禁养区养猪场至201758日完成拆除(时间长达16个月),均有相关的政策及文件依据,信访人对部分重要协议事项均有签字确认。关于信访人反映大田县均溪镇政府违反《合同法》,给信访人造成经济损失要求赔偿事项属民事经济纠纷,不属于生态环保信访事项范畴。

不属实

相关部门加强与信访人沟通协调,引导信访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以取得群众的认可和理解,做好息访息诉工作。

2

X2FJ201908200009

三明市

三元区

长安路明福制冰厂背后无名工厂,噪声、气味扰民。

大气,噪音

经核查,该工厂实为三明市华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机械加工项目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发现该公司生产过程涉及打磨、电焊等作业,未发现明显异味源,万向轴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

部分属实

1.三元生态环境局对华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完善环保手续。
2.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3

X2FJ201908200011

三明市

清流县

嵩口镇高赖村天芳悦潭,污水、高炉废气直排,非法占用农田200多亩。

,大气,其他污染

经核查,天芳悦潭温泉旅游度假区项目未使用高炉或锅炉设施,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外排,经对生活污水排放口进行监测,结果达标,未发现污水直排的情况。未发现该公司在项目用地红线外违法占用农田现象。

不属实

清流县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4

X2FJ201908200004

三明市

清流县

清流县红歌会每晚7点至9点噪音扰民。

噪音

经核查,清流客家红歌会系清流县离退休人员自发组成的民间文艺团队,主要弹唱积极向上的红色革命歌曲,活动场所为清流县城“一河两岸”景观工程配建的凉亭,属于市民公共休闲场所。红歌会人员每周二、四、六的1900-21:00,利用音响设备在此进行自奏自弹自唱,已持续多年。在弹奏唱过程有时音量过大,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清流县文旅局、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局已同清流客家红歌会有关人员进行沟通,要求其在弹奏唱过程中尽量调低音响设备音量。

5

X2FJ201908200037

三明市

沙县

高速出口100米处大圆盘东面4个广告牌后面废品收购站,占用空地违章搭建,收购的废品随意露天堆放,拆解后的废弃物弃放在路边,空气刺鼻辣眼。

大气,其他污染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地点为已收储用地,周边居民私自在已收储地块上面搭盖违章建筑并出租给零散的废品收购站赚取房租。现场有违章搭建3处,均为砖混结构,面积约250平方米。废品收购站5家,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收购的废品拆解后露天随意乱放,有异味。

基本属实

1.5家废品收购站已取缔,3处违法建筑已拆除。
2.
相关部门加强对已收储土地的日常巡查,防止再次被非法占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