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批)
时间:2019-08-25 16:12

序号

受理编号

行政
区域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X2FJ201908140116

三明市将乐县

因古镛镇龙池溪1号拦河坝噪音问题,居民多次投诉后将乐县水利局于201987日拆除拦河坝,但是只是部分拆除了拦河坝,剩余部分仍导致河床形成梯级落差,噪声扰民仍然存在。

噪音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将乐县龙池溪古镛段安全生态水系项目龟山桥至龙池二桥河段滚水坝。将乐县于87日对龙池二桥河段滚水坝实施拆除,拆除时产生噪音,815日已完成拆除。现场检查龙池二桥河段已无明显噪声。

组织开展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

2

X2FJ201908140048

三明市大田县

三明市太华镇、建设镇、广平镇和上京镇的机砖厂、水泥厂、粉煤灰厂污染严重,废气、粉尘随意排放。

大气

部分属实

此件与第21批受理编号为X2FJ201908050074信访件部分重复。经核查,大田县太华镇等4个乡镇,现共有14家机制砖企业和3家水泥生产企业,无粉煤灰生产企业。
1.
除京福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尚未建成,其余13家机制砖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均配套建有除尘、脱硫等防治污染设施。现场检查时,除福润正进行厂区路面硬化暂时停产,其余12家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经监测,废气未超标排放。
2.
红狮水泥有限公司等3家水泥生产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均配套建有防治污染设施。现场检查时,3家企业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调阅其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废气。
3.
部分水泥、机制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粉煤灰作为原辅材料,其贮存粉煤灰的原料仓库均设置有顶棚、围挡等防尘、降尘措施。
4.2017
年以来,上述乡镇共有8家(次)机砖厂、2家水泥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查处。

要求县域内机制砖厂、水泥厂严格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有关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3

X2FJ201908140029

三明市将乐县

高塘镇水利站修建九山水利时没有按照设计方案施工,砍伐高塘镇常口村对面森林修建便道,使森林植被受到破坏。

生态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将乐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节水灌溉高唐镇标段九山水利项目。该段水渠因严重淤堵,缺乏管理维护,渗漏严重,影响下游农田灌溉。河南志鹏水利水电有限公司于20195月开工修缮,但其开工之前未向林业部门申请,在施工过程损毁25株林木,未发现其砍伐森林现象。

1.县林业局已对施工单位立案查处。
2.
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依法依程序使用林地。

4

X2FJ201908140028

三明市尤溪县

西城镇联建村大池水库上游,有人在溪边使用柴油机等设备采砂,破坏环境。

生态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大池水库城关镇上游10公里处,属西城镇联建村辖区内,是一座以供水为主,兼有灌溉、防洪的小(一)型水库。
1.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大池水库上游有人在溪边使用柴油机等设备采砂,破坏环境的现象。
2.
尤溪县水务公司(库区管理方)在5月份巡查发现周某某擅自在大池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违建简易拦河堤坝,准备使用柴油机等设备吸砂售卖。县水利局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强制拆除违建拦河堤坝,现已恢复原状。

县水利局加大水库巡查力度,及时查处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保护大池水库水生态环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