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时间:2019-08-23 15:36

序号

受理编号

行政
区域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X2FJ201908120052

三明市梅列区

(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编号X2FJ201907280034公示结论为油烟排放达标,但附近居民认为签与签寻烧烤吧的油烟味确实影响居民生活,另外富华美味馆、韩国烧烤店同样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大气

部分属实

经核查,此件与第十三批受理编号X2FJ201907280034信访件部分重复。
1.
签与签寻烧烤吧和富华美味馆厨房均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其中签与签寻烧烤吧在进行食品烤制过程时有较大气味。
2.
韩国烤肉店就餐方式为顾客自行使用麦饭石电加热进行烤制,加热石板最高温度为180度,食物加工过程基本不产生油烟,就餐区墙面未见明显油渍。

要求签与签寻烤肉店增加商用厨房油烟除味器,最大限度减少味道。同时要求3家餐饮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定期维护清洗设备,做到油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

D2FJ201908120085

三明市宁化县

泉上镇爆发非洲猪瘟,将死猪扔进泉永村的大河(青瑶水库往下流的河),水面发青,滋生蛆虫,地方只清理了岸上的死猪,河里的死猪未处理,水污染严重。

部分属实

经核查:
1.
泉上镇现有生猪养殖场(户)73家(其中规模养殖场2家),经历次抽样监测结果均为阴性,未监测到非洲猪瘟病例。
2.
因今年春、夏季洪灾频发、高温炎热,可能引发生猪高热蓝耳等传统疫病,导致该镇生猪零星死亡数量同比往年增加,个别生猪散养户未能按照规范无害化处理死猪,存在乱扔死猪现象。
3.
巡查相关河段发现有群众丢弃的死猪1头,已打捞处理。

1.加快清理清退违规养殖场户,加强生猪散养户疫病防控力度,指导督促养殖户开展防疫工作。
2.
加强河道巡查,督促各河道河长、专管员认真履职,及时组织清理河段杂物、垃圾。

3

X2FJ201908120062

三明市泰宁县

大田乡大田村上田路口杉木树兜炼油厂、明阳硅厂污染环境。

其他污染,大气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福建鑫绿林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和泰宁县明阳合金有限公司,2家公司均已办理环保手续,配套建有防治污染设施。现场检查时,2家公司因今年的洪水受灾处于停产状态。20175月,鑫绿林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因违法倾倒除尘沉渣及炉渣被原县环保局立案查处。

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对灾后冲毁的环保设施进一步修复完善,确保恢复生产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4

X2FJ201908120040

三明市永安市

埔岭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公司污水乱排放。

部分属实

经核查,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有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污水处理站无废水排放。20194月,该公司因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排放废水被永安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

1.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2.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5

X2FJ201908120038

三明市永安市

西营路86号永安市耀福工贸有限公司,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放。

部分属实

经核查,永安市耀福工贸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有污染防治设施。
1.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栏杆生产线正常生产,未发现废水外排,周边水沟未发现偷排、直排痕迹。
2.
该公司于2018年底新建原料镀锌方管除油及鳞化工段,未办理相关手续。该公司自行停止未批先建的行为,目前该工段处于闲置状态,水槽中有部分储酸性、储碱性和中性液体,未发现废水外排。

1.责令该公司依法办理该工段环评审批手续,并对水槽进行覆盖,无害化处理废水。
2.
燕北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管,负责督促企业限期落实整改工作。

6

X2FJ201908120095

三明市永安市

永安市洪田镇、小陶镇、大湖镇、西洋镇、燕北镇、燕南镇等地存在十几家机砖厂,其中佳能建材、松发建材、桥福建材、鸿达建材等工厂生产粘土实心砖,随意取土破坏山林,桥福建材、鑫亮建材、鸿达建材等工厂平时排放含大量二氧化硫的蓝烟,检查时才开启脱硫设施。

大气,生态

基本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区域共有东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10家机制砖企业。
1.
松发、佳能、鸿达3家建材厂处于停产状态。东成新型建材等7家机制砖企业正在生产,其生产设备、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企业生产黏土实心砖和取土破坏山林行为。佳能、鑫亮分别于2012年、2016年违法占用林地被永安市林业局立案查处。
2.
投诉涉及企业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有防治污染设施。现场检查时,7家在产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均有运行,未发现烟气异常现象。2017年、2018年、2019年东成新型建材等6家机制砖企业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被原永安市环保局立案查处。

1.相关单位加强对辖区机砖企业管理,督促机砖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行为。
2.
责令企业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7

X2FJ201908120097

三明市永安市

大湖镇旧垃圾填埋场,无环保设施,垃圾渗滤液污染附近农田、鱼塘。

,生态,土壤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永安市大湖镇垃圾填埋场。
1.
该填埋场始建于1999年,属乡镇简易垃圾填埋场,已于20177月停止使用。
2.2019
32日群众反映填埋场下游鱼塘死鱼,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垃圾填埋场沉淀池废水流入鱼塘。729日群众反映农田受污染,经现场核查,该填埋场周边农田农作物和周边鱼塘水产养殖未发现异常。
3.
强降雨时该填埋场渗滤液可能会外漏。

1.大湖镇政府已启动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估,并制定方案开展整治。同时制定强降雨天气应急处置方案,防止渗滤液外漏。
2.
对周边土壤、地下水进行监测,开展相应的整治工作。大湖镇政府跟踪落实整改工作。

8

X2FJ201908120073

三明市永安市

洪山镇磉溪村永安市洪田先优矿石场:1.矿山没有按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实施,导致水土流失;2.排土场位置与环评、水保、开发利用方案不一致;3.矿山现场与环评报告不一致,没有参照环评要求实施,废水没有沉淀处理,矿上淋容水重金属超标,没有按要求进行重金属铅、锌、铬检测;4.毁坏林地50亩;5、爆破振动、灰尘影响村民。

生态,其他污染,大气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永安市洪田先优矿石厂,相关审批手续齐全,从20182月已停产。
1.2016
5月,该厂向三明市水利局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后因准备扩深扩证将重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原水土保持方案退回。2017年至今,企业仍在办理矿山扩深扩证手续,尚未重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20197月,永安市水利局责令该企业及时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未取得批复前不得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
2.
该厂经国土部门审批原定于在矿体东北侧建设排土场,因群众纠纷未启用。后业主自行租用马洪村白勺洋荒地作为临时排土场,近两年由于矿山停采未排土,临时排土场已经自然恢复生态。20186月其违法设置临时排土场被原永安市环保局立案查处。
3.
现场检查时,该厂排洪沟部分损毁,沉淀池被沙土填满,未见生产废水和泥土流入坑沟中,排土场已自然恢复生态。调阅环评资料,未要求该企业矿山淋溶水进行重金属铅、锌、铬的监测分析。
4.
该公司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20185月发现该厂存在非法占用林地,被永安市公安局立案查处。
5.
该厂使用剥离的方式露天开采,未使用炸药爆破。矿山附近没有居民区,剥离作业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责令该厂重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在依法办理第三期开采用地、新建排土场相关审批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
2.
责令该厂在恢复生产前,须完成矿山的排洪沟修复、沉淀池清理、弃碴场修复等整治工作。
3.
相关部门督促其完成整改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9

X2FJ201908120065

三明市尤溪县

洋中镇近年来涌现许多机砖厂、塑料厂和养猪场,非法占用耕地、破坏林地,污水直接排入河里。

,生态

部分属实

经核查,此件与第二十七批受理编号为X2FJ201908110083的信访件部分重复。洋中镇现有5家机砖厂、5家塑料厂和28家养猪场,均已办理相关手续,配套建有防治污染设施。
1.2017
年、20185家机砖厂因非法取土被尤溪县林业局立案查处。20197月现场检查发现永隆新型建材厂非法取土涉嫌无证采矿。
2.5
家塑料企业未发现生产废水直排、偷排迹象,未发现占用耕地、破坏林地行为。20191月富泉塑料制品厂因将造粒冷却水排至外环境被立案查处。
3.28
家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未发现废水直排现象。

1.县自然资源局对永隆新型建材厂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
县自然资源局和林业局加大日常检查频次,从严查处机制砖企业非法取土、破坏林地违法行为。
3.
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守法经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0

X2FJ201908120069

三明市尤溪县

1.梅仙镇源湖村铅锌选矿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铅锌尾矿,201410月该厂尾矿库满后,将近40万吨铅锌尾矿外包给西滨镇下七里村村干部罗某顺等人处理,下七里村村干部直接将尾矿堆放在下七里自然村拱坑山林内,未做任何防护措施,导致山林、农田被污染;2.20195月罗某顺等人以新农村建设名义进行碎石加工生产,粉尘污染严重。

土壤,,大气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尤溪县明鑫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有防治污染设施,其尾矿渣属一般性固体废物,2013年底已停产。
1.
该公司于2014年清理尾矿库期间,将部分尾矿渣外包,私自运往西滨镇七里村下七里拱坑堆放,涉及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7708平方米。该地点原为废弃竹制品加工场所,不属于农田。2016年原县环保局、林业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目前尾矿渣堆场已覆土绿化恢复植被。经监测,尾矿渣堆场下游150米处水体未检出铅、锌。
2.
现场检查未发现西滨镇七里村有碎石加工点。
3.
罗某顺未从事或参与碎石产业加工生产,也未参与铅锌尾矿处理。

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

11

D2FJ201908120024

三明市尤溪县

西城镇城西工业园红土地内有一个房地产工地将工业用地开发房地产,24小时施工,噪音扰民。

噪音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鼎旺阳光城和熹城首府房产楼盘,位于尤溪城西工业园红土地房地产工地,业主为鼎旺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单位为福建鑫凯建设有限公司,目前两工地均在建设施工。
1.
该地块性质为商服用地。
2.
经调取近期现场监控录像资料,发现该工地确有未报批超规定时限施工行为,施工期间噪声排放超标。

1.督促施工方对超时施工、施工噪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改,严格落实施工时间管理,确有必要依法申请特殊时段施工许可,并落实工地噪音处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
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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