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时间:2019-08-22 15:03

序号

受理编号

行政
区域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FJ201908110057

三明市大田县

奇韬镇奇韬村南床自然村一家煤矿加工厂(负责人:林某来),废气污染严重。

大气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大田县岩龙煤矸石加工厂。
1.
现场检查时,该厂煤矸石破碎机及传送带等生产设备未运行,仅利用场地进行原煤堆放和中转。该厂未采取抑尘措施,粉尘无组织排放。
2.
经调阅该加工厂用电情况判断,自20171月以来,该加工厂基本未进行煤矸石破碎加工作业。

奇韬镇政府督促业主限期清理现有堆放原煤及地面粉尘,不再进行原煤中转。

2

D2FJ201908110026

三明市大田县

桃源镇翁厝村永青侦探器(谐音)从事煤灰破碎,粉尘扰民。

大气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大田县永青增炭剂加工厂,该厂增炭剂生产项目环评报告已通过审批。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正进行新厂房基建。旧厂房内堆放石墨,未采取抑尘措施,周边未发现明显粉尘污染迹象。经调阅该厂20189月至20197月的用电明细判断,该厂在此期间基本未生产。

1.责令该厂妥善处置堆放石墨,要求企业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
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3

X2FJ201908110024

三明市将乐县

积善工业园积善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排放污染严重。

大气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将乐积善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有污染防治设施,目前为园区内12家企业提供蒸汽。现场检查时,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均在使用。调阅在线监控数据并现场监测,废气达标排放。现场发现该公司炉渣、除尘灰堆放场所抑尘措施不到位,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

1.将乐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采取封闭、喷淋等方式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2.
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4

D2FJ201908110074

三明市沙县

1.蓝芳水处理厂大门旁边的小河往上游三四米位置有七八个竖井(藏在杂草中间)排放黑水,有浓浓的甲醇等化学味道,水中有带土黄色的杂质。2.东溪水生态公园对面的蓝芳水处理厂排放的经处理的水有臭味,经常偷偷排放未经处理的水。3.沙县屠宰场(原沙县垃圾场位置)将污水用高压泵通过埋设的1公里长的管道往山上直排。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沙县绿康食品厂(屠宰场)和沙县蓝芳水务有限公司,2家公司环保手续齐全。
1.
信访件反映的“七八个竖井(藏在杂草中间)”实为城区水北片区污水管网检查井。部分污水管网因畔溪河道提升改造施工造成破损,在汛期河道水位上涨倒灌时,部分污水检查井出现溢流现象。后经采取修复围堰、增高检查井等措施暂未再出现黑水溢流排放情况。
2.
蓝芳水务有限公司已安装与平台联网的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经调阅在线监控数据和监测,未发现超标排放的现象,调取该公司进、出水流量数据,未发现异常,也未发现该公司有其他污水排放口。
3.
沙县绿康食品厂已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废水经过预处理后使用高压泵提升,通过埋设的管道排入蓝芳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经监测,该厂废水达标排放,未发现该厂存在其他管道排放废水。

1.县住建局已完成畔溪管网改造施工图设计和图审工作并招标,计划201912月完工。同时实施建国路等相关路段、区域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
2.
沙县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2家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5

D2FJ201908110044

三明市永安市

尼葛开发区里十几个工厂晚上偷排废气,味道很臭。

大气

部分属实

此件与第十四批受理编号D2FJ201907290032信访件重复。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尼葛开发区,现进驻企业70余家,其中涉异味排放重点企业14家环保手续齐全,均配套建设有相应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截止6月底,14家企业已完成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配套异味处理设施、生产线或车间的密封工作等减少异味产生整改工作。现场检查时,14家企业均在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经VOCs走航监测,开发区内6处环境敏感区和14家企业周边的检测数据符合环保相关标准,但个别企业内部存在VOCs浓度点位异常现象。

1.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园区开展综合性生态环境评估,计划于20198月底前完成园区环保近、中、远期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
2.
计划在园区周边和中心敏感点位先行建立5个高精度自动监测站,有效监控工业园区异味等污染物的排放问题,并计划于9月底完成园区环保监测智慧平台建设并投入运行。

3.根据园区环保综合治理规划方案,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督促相关企业开展相应异味的深度治理。通过开展第三方异味污染整治效果监测评估及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惩超标排放企业。

6

X2FJ201908110069

三明市尤溪县

梅仙镇经通村岭后自然村因受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丁家山铅锌矿采矿影响,数百亩农田水源断绝,采矿引发滑坡等地质灾害影响村民生活。

其他污染,生态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审批手续齐全,其采矿点为经通村丁家山铅锌矿点,被列为二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和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
1.
岭后自然村的水岭坑灌溉水渠水量较为充沛、水质清澈,能满足该水渠下游的农田耕作等生产需要。
2.
根据历年地表沉降监测分析结果和水土保持方案、第三方专业评估等相关资料,丁家山矿区未发生地表沉降现象,岭后自然村不在丁家山矿区范围内,地下开采井巷、采空区均处于稳定状态,地下采空区对地表未造成直接破坏,地下开采抽排水对周边居民房屋地基基本无影响。检查发现该矿区历史遗留形成的陡坡坡面较陡,植被难于附着,存在雨季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目前岭后自然村已完成全部异地搬迁,原村址已无村民居住。

1.县自然资源局要求该公司加强监测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地表沉降监测,加大沉降位移观测点的监测范围、增加监测点的布置密度、加大监测频率,比对结果,对地质灾害做好应急应对措施。
2.
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做好“边开采边治理”工作,同时加强矿区内历史遗留形成陡坡的管理,建设和维护截水沟,防止雨季发生滑坡。

7

X2FJ201908110083

三明市尤溪县

尤溪县19家砖厂,长期非法取土,破坏森林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生态

部分属实

经核查,此信访件与第22批受理编号X2FJ201908060003的信访件部分重复。尤溪全县现有18家机制砖企业,林业、环保、水利等相关审批手续齐全。
1.
永隆新型建材厂未经县自然资源局许可,借清理滑坡之机非法取土,同时该厂截排水沟不够通畅、沉砂池未及时清理。其他17家机砖厂现场检查时未发现非法取土,破坏森林植被,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现象。
2.2017
年以来,县林业局共对13家机制砖企业非法取土制砖立案处罚。

1.县自然资源局对永隆新型建材厂非法取土进行立案查处。
2.
县水利局已责令该厂清理截排水沟、沉砂池和播撒草籽,加强日常管护。
3.
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监管,督促机制砖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8

X2FJ201908110081

三明市尤溪县

园溪村原址包溪口离县城10公里处紫阳湖中段,5年来存在非法碎石洗砂活动,污染物直接排放。

部分属实

经核查:
1.
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尤溪县安丰石料厂,20169月通过环保违规项目清理备案。
2.
该厂向其他公司购买硐渣等原料进行生产,配套建有喷淋除尘和生产废水沉淀池等防治污染设施。现场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痕迹,但该厂雨污分流措施不完善。

1.要求该厂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措施。
2.
相关部门加强对该石料厂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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