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时间:2019-08-20 11:43

序号

受理编号

行政
区域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X2FJ201908090037

三明市尤溪县

坂面镇坂面村后吉自然村旺达竹木制品厂,占用耕地建设工厂,噪音及空气污染严重。

大气,噪音,其他污染

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尤溪县旺达竹制品厂,该厂环评已备案。
1.
该厂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同竹头、竹片外售,厂房密闭降低噪声对周边影响,建有1座小型土灶(不具备监测条件)辅助烘干,未发现冒黑烟等现象。经监测,该厂厂界排放噪声超标。
2.
该厂建厂时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占用耕地,原尤溪县国土局已没收违法建筑并处罚款。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已将没收的违法建筑移交县财政局。

1.尤溪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厂限期完成土灶拆除和噪声防护设施整改工作。目前该厂已拆除土灶。
2.
对尤溪县旺达竹制品厂违法建筑处理到位。

2

X2FJ201908090044

三明市梅列区

三明市第一医院新建外科大楼中央空调噪声扰民。

噪音

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三明市第一医院综合外科楼,该大楼6楼平台处共设置3组空调冷却塔,经测噪声超标排放。

梅列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医院对噪声超标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工程完工前应采取应急措施。目前,该医院已完成降噪工程施工方案并挂网招标,同时承诺在工程完工之前停用部分冷却塔机组。

3

X2FJ201908090034

三明市沙县

福建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20165月起从福建回收大量医疗废塑料跨省转移到浙江省非法利用,跨省转移的申报数量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虚报情况。

其他污染,土壤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曾于福州、龙岩、厦门设立分公司,其中龙岩、厦门分公司已注销,仅存福州分公司仍在存续状态。
1.
该公司仅开展收集医院未被污染的输液瓶(不属于危险废物)运至福州分公司闽侯仓库,未在沙县区域内设立医疗废塑料加工贮存点。
2.2016
8月,该公司拟租用沙县正邦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开展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但未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原沙县环保局责令其清理原料并要求其未办理环评手续前不得进行生产,此后该公司未在沙县办理审批手续和生产经营。
3.
该公司福州分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其仓库仅进行仓储,没有加工。
4.
该公司转移的固体废物属于一般性医疗废物,根据固废法相关规定,无须办理跨省转移审批手续,不存在“跨省转移的申报数量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虚报”的情况。

相关单位已督促该公司尽快变更营业地址信息,并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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