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二批)
时间:2019-08-17 17:11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二批)

序号

受理编号

行政
区域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FJ201908060052

三明市宁化县

安远镇永跃村村部往建宁县方向约300米,省道205路旁竹片厂熏硫废气污染环境。

大气

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宁化县安远竹制品工艺厂。现场检查发现:
1.该厂硫磺熏制生产线未生产,但现场有熏制硫磺痕迹和工业硫磺原料。
2.该厂擅自建设的1条竹粉闷炭生产线正在生产,生产废水、竹焦油直接排入外环境。经测,该厂生产废水排放超标。

1.宁化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厂拆除硫磺熏制点和关闭竹粉闷炭生产线,查封硫磺仓库,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2

X2FJ201908060009

三明市永安市

槐南镇小龙逢村村主任带头违反殡葬改革,毁林占地建公墓土葬。

生态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槐南镇小龙逢村公墓,该公墓是根据永安市政府工作部署,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选址兴建,现有墓穴47个。
1.该公墓于2004年,2008分两批建设,罗某木在2018年当选为小龙逢村主任。
2.该公墓无新占林地和釆伐林木现象,但其在建设初期未向林业部门报批林地使用手续。

1.槐南镇政府鼓励有条件的村兴修骨灰堂等公益设施。
2.槐南镇督促小龙逢村两委做好公墓林地使用手续补办工作。

3

X2FJ201908060012

三明市沙县

富华小区旁脑康医院距居民区很近,未经环保审批。

其他污染

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沙县杏圣脑康医院。该医院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已投入运营。

沙县生态环境局已依法对该医院立案查处。

4

X2FJ201908060006

三明市明溪县

明溪县城周边海斯福化工、南方制药、海西药业等化工企业废气污染严重,排放的污水散发恶臭;明狮水泥厂粉尘污染严重。

,大气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海斯福化工等4家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均配套建有防治污染设施。
1.现场检查时4家公司正常生产,防治污染设施均正在运行。经监测,4家公司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2.明狮水泥公司原料堆场未完全密闭,原料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
3.20191月检查发现海西药业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违法排放污染物,已依法查处。

1.明溪生态环境局责令明狮水泥公司限期完善原料堆场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采取措施控制运输过程道路扬尘。
2.要求4家公司切实履行防治污染主体责任,守法经营,同时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5

X2FJ201908060029

三明市大田县

吴山镇闽发纸业常年向闽江源头排污。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大田县闽发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有防治污染设施。
1.88日核查时,该公司因停电未生产,设备设施未运行,废水贮存于污水处理系统中未外排。811日再次核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正在运行,处理后的废水最终汇入六角宫水库(属于闽江源头支流)。经监测,该公司外排废水达标排放,废水排放口下游交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
2.该公司曾因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被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

1.要求该公司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6

X2FJ201908060024

三明市宁化县

河龙乡沙坪村塑料厂、橡胶制品厂污染严重,排放刺鼻难闻废气。

大气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宁化县沙坪塑胶制品厂和宁化泓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1.沙坪塑胶制品厂因未验先投产于20138月被原县环保局责令停止生产,并于20147月拆除生产设备。现场检查未发现恢复生产迹象。
2.宁化泓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目前仍处于设备安装阶段,现场检查时未投入生产,尚无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

1.督促泓杰橡胶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做好入户宣传解释,促进企业与周边群众和谐共处。

7

X2FJ201908060003

三明市尤溪县

尤溪县洋中镇五家机砖厂,到处盗挖红土生产实心砖;洋中镇、西滨镇的几十家造纸厂竹浆和废水直排,污染十分严重。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此件与第三批受理编号X2FJ201907180006信访件重复。洋中镇现有永隆新型建材等5家机砖厂,洋中镇、西滨镇共有茂华再生纸厂等14家造纸厂。
1.现场检查时,5家机砖厂均使用工程弃土制砖,符合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但5家机砖厂均曾因非法取土被立案查处。
2.经查,未发现14家造纸厂竹浆、生产废水偷排现象。其中恒隆纸业等8家未生产,无废水外排,茂华再生纸厂等6家正在生产,其生产废水经测均达标排放。
3.华闽纸业等5家造纸厂曾因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

1.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加强日常巡查,从严查处机制砖企业非法取土、破坏林地违法行为。
2.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守法经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8

D2FJ201908060016

三明市永安市

大湖镇大湖村福建金银湖水泥厂有限公司与居民楼的距离过近,不符合水泥厂的建设环评标准,导致噪音、粉尘扰民。

大气,噪音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有防治污染设施。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防治污染设施正在运行。经测,该公司生产废气、噪声排放均达标。
2.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尚有7户住户(3户无人居住)未搬迁,其中最近的住户距该公司熟料生产线边界约100米。因搬迁补偿价格分歧等问题,相关单位虽多次动员至今尚未完成搬迁工作。

1.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大湖镇政府负责继续做好搬迁安置工作。
3.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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