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迎检机构。市县两级提前筹划成立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综合联络、后勤保障、信访处理及舆论宣传等工作有效衔接;市直有关部门也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开展迎检工作。二是开展专项培训。举办全市生态环保督察培训班,专题讲解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基本情况、聚焦重点的问题、当前我市存在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以及档案资料调阅注意事项等,为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做好准备。三是对标整改问题。对第一轮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党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通报问题、《八闽快讯》通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信访交办件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分门别类加快推进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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